时间:2015-09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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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监察审计处
作者:监察审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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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供销社纪检组节前专门召开会议 安排部署“两节”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坚决纠正“四风”问题
9月25日下午,省社纪检组召开会议,就中秋、国庆期间如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坚决纠正“四风”进行了安排部署。省社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刘述祥同志主持会议,直属单位纪委书记、机关各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。
会议首先由监察审计处处长陈雅红传达了省纪委省监察厅《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坚决纠正“四风”的通知》(川纪发〔2015〕6号)文件精神,组织大家学习了中纪委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。
会上,刘述祥组长提出三点要求,一是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决纠正“四风”,要把中秋国庆期间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,作为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行动,坚持上下联动,一级抓一级,层层传导压力,层层抓落实。二是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“小金库”及滥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活动,进行再清理、再检查、再落实。坚决禁止设立“小金库”,一律不准用公款请客、送礼,违规发放月饼、钱物等。三是办公室、财会处、人事处、机关工会等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,把好关。
纪检组将开展明察暗访,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。凡发现公款送月饼节礼、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、违规公款吃喝、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纪行为,将严加查处。